聘內地旅客於餐廳跳舞 港酒樓董事被控六罪保釋候訊

【本報訊】香港觀塘一間酒樓的公司董事涉聘用6名內地訪客表演蒙古舞,因而被控6項「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罪,案件1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度提堂。控方表示準備好答辯,辯方則申請押後,以待給予法律意見等。裁判官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今年9月23日答辯,其間被告以1000元保釋候訊,不得離港。

被告黃朋珍(54歲,控罪書沒列明職業)面臨6項「為法人團體中的董事,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罪名。控罪指稱,被告今年7月28日在觀塘,以「恒生糧道飲食集團有限公司」董事身分,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即張燕芝、姚瑤、安娜、潘楚晴、索昊宇及周鈺皓為僱員。

辯方申請把案件押後至今年9月23日再訊,以待索取所需文件及給予法律意見;控方則表示準備好答辯,反對押後。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9月23日答辯,並在控方不反對下,批准被告以1000元保釋候訊,其間被告不得離港。

分享 / Share :

Breaking News

Related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