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水球港隊前領隊古汝發擔任領隊期間,虛報水球運動員訓練紀錄,詐騙香港體育學院發放逾41萬元政府津貼,早前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訴,6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欺詐罪。案情提及,被告向運動員實行「非官方」計劃,要求未達指定訓練時數的人將政府津貼私下退還被告。辯方求情稱,被告無中飽私囊,涉款被存入水球隊的聯名銀行戶口,用作水球隊開支及出外競賽。法官押後至3月7日判刑,以待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被告古汝發(現年62歲)案發時為泳總水球委員會義務秘書暨水球港隊領隊。案情顯示,2018年1月,民政事務局推出項目津貼本港隊際運動,倘被推薦的運動員每月訓練出席率達八成,可獲體院發放每月訓練津貼4000元。案發時,古汝發向水球運動員介紹「非官方」計劃,即運動員須達八成訓練出席率才能全數保留津貼,低於八成者須按比例退還津貼予古,涉款將被存入一個聯名銀行戶口,用於水球隊開支及發展。2018至2021年間,古捏改水球運動員的訓練時數均達八成,詐騙體院向33名水球運動員發放津貼共逾41萬元。辯方求情指被告在過去30年一直奉獻給香港水球隊,犯下本案並非有意欺騙政府公帑,只是為繼續發展及推廣香港水球隊而錯誤犯案,其行徑並非為私利或個人金錢上的得益。辯方指水球隊隊員經常有不同原因缺席訓練,未能達到政府計劃的最低練習時數要求,所以被告才虛報紀錄。辯方又稱,被告犯案不為私利,涉案戶口由被告與男女子水球港隊的兩名隊長聯名持有,涉款用於推廣水球,曾花約5萬元用於支付隊員參賽費用;被告有悔意,知道使用了錯誤方案推廣水球,願向政府償還涉款,冀法庭判予社會服務令或緩刑。分享 / Sha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