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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市公屋大樓居民反對拆遷 州政府稱居民訴訟理由不成立

【本報墨爾本訊】維州政府希望將一起反對拆除公屋塔樓的集體訴訟駁回,稱居民的論點毫無希望。

到2051年,墨爾本所有44座高層公屋大樓將被重新開發,其中Flemington、北墨爾本和Carlton的5座預計將在2031被取代。

該項目是當時的州長安德魯(Daniel Andrews) 9月公佈的州政府住房聲明的關鍵點,將導致1萬多名居民搬遷。

一些居民希望停止拆除,並表示他們的人權沒有得到適當的考慮,原告Barry Berih在維州最高法院領導了一場針對州政府的集體訴訟。

23日,州政府的法律顧問布朗(Liam Brown SC)表示,這場法律鬥爭注定要失敗,因為原告的任何論點都沒有任何價值。

他說,住房聲明只是一項建議,而不是計劃,並不聲稱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否定了居民認為這妨礙了他們權利的說法。

在集體訴訟中涉及的484名居民中,有427人已經簽署了搬遷協議。

布朗在法庭上表示,房屋聲明中沒有任何內容授權或要求任何人做任何事情。這是政府未來意圖的聲明,僅此而已。

居民的律師拒絕了這一說法,大律師霍華德(Leigh Howard)表示,此案的關鍵點是政府在宣佈拆除塔樓時,是做出了「決定」還是「政策」。

他指著維州房屋管理局寫給居民的一封信說,這封信明確地告訴你,內閣已經做出了拆除這些塔樓的決定,你要搬家了。

霍華德堅持認為內閣犯了一個錯誤,在決定拆除這些塔樓時違反了法律。

霍華德指出,他的當事人是通過看電視得知這一決定的,他們希望在法庭上檢驗內閣是否恰當地考慮了人權,並按照人權行事。

州政府已經申請駁回集體訴訟,如果失敗,它將繼續進行,但作為一個原告的法律鬥爭,而不是集體訴訟。

理查茲(Melinda Richards)法官將於5月3日宣佈她是否會駁回此案。(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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