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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尚無人權法案成為異類 難民羈押無時限平均735天

【本報悉尼訊】幾名難民權益宣導者表示,調查顯示,作為世界上唯一沒有權利憲章的自由民主國家,澳洲迫切需要製定一項聯邦人權法案,如果再不制定聯邦人權法案,澳洲就會成為國際舞台的異類。

有難民和尋求庇護者權益宣導者說,我們知道沒有聯邦人權法案的後果,這不是一個假設或未知的問題。澳洲對人權保護不力,導致30多年來無限期羈押了尋求我們保護的兒童、婦女、男子和家庭,這種無限期羈押的做法是這個國家侵犯權利文化正常化的基礎。

澳洲是現在少數幾個沒有對移民羈押時間設定時間限制的西方國家之一,最新官方資料顯示,澳洲移民平均被羈押時間為735天,接近兩年。

墨爾本尋求庇護者資源中心的高級律師責備了移民部長的行政權力,他說,移民部長根據移民法擁有不少於47項個人權力,比任何其他部長都多,需要更大的問責機制。

調查認為,在聯邦人權法案立法之前,需要先成立一個獨立小組,審查移民羈押中心1000多人的羈押條件。

移民部長辦公室此前曾表示,政府願意探索旨在解决移民身份解决障礙和長期羈押風險的措施。

難民法律執行主任曼勒也認為移民部長的權力需要有制衡,並有獨立的監督程式。

調查委員會副主席布羅德本特反對將穆加潘一家的遭遇作為嚴重侵犯人權的例子,理由是其不是難民。

由於針對少數民族泰米爾人的衝突,穆加潘一家人乘船逃離斯里蘭卡進入澳洲,獲得了臨時保護簽證,2018年3月被要求離開其居住的昆州Biloela,顯示被安置在墨爾本羈押中心,2019年8月被羈押在聖誕島,兩年後被安置在柏斯的社區拘留所,在活動人士長期呼籲下,去年聯邦政府根據移民法行使權利,允許其返回昆州。

不過,反駁意見認為無論甚麼情況,都不應該羈押兒童,兩個孩子都有嚴重的醫療問題,需要轉移到醫院接受治療。(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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